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接种疫苗的需求也日趋迫切,10月10日起,我区逐渐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及12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服务。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接种疫苗的需求也日趋迫切,10月10日起,我区逐渐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及12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服务。
儿童预防接种门诊
11日起,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恢复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实行公众号预约错峰接种,请关注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并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
12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服务
10日起,逐渐恢复12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的接种服务(第一、二剂次均可接种),12-14岁在校学生由教育部门组织,请未接完毕的居民朋友合理安排接种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再前往接种点接种。
接种须知
1.持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可携带户口簿)及预约登记条形码前来接种,未成年人接种需由其监护人陪同,且仅限1名家长陪同。
2.请接种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请不进入医院。
3.请按照地面标识要求,保持1米距离,依次进入接种场所时请主动扫码登记、核验“三码”(未成年人和老人可由家属在闽政通上代为申领),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流行病学史调查等预检分诊工作。
4.如您28天(4周)内有出现以下情况,曾在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或旅行;曾密切接触新冠病毒感染者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曾密切接触被要求居家隔离人员;曾出现过发热(≥37.3℃)或呼吸道症状,请暂缓接种,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5.在院区内请您非必要情况下,不要摘下口罩,使用后的口罩请扔在黄色垃圾桶里,不要随意丢弃,触摸公共物品后请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