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23号)
根据全市“清街、扫楼、补网”专项行动要求,为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一人不漏,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3月25日以来未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应于4月10日前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接报后,属地街道立即安排核酸检测。
二、凡举报拒不按照政府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首报者奖励最低1000元/人,最高10000元/人的奖励,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电话:110或22350032。
三、如遇工作人员上门排查,应理解和支持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各用人单位(企业)、经营业主、出租业主要自查所属员工(及驻厂家属)、出租房客近期参加核酸检测情况,对未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敦促其于4月10日前主动参加核酸检测。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