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知情自愿、单位组织、个人申请、免费接种、保障安全”的原则,为接种第二剂满6个月的重点人群开展第三剂疫苗接种。
接种原则
按照“知情自愿、单位组织、个人申请、免费接种、保障安全”的原则,为接种第二剂满6个月的重点人群开展第三剂疫苗接种。
接种对象
第一阶段
1.洛江区医院、洛江区疾控中心人员;
2.核酸采样点、疫苗接种点、集中医学观察点人员;
3.冷链食品、物流快递从业人员。
上述人员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接种。
第二阶段
1.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2.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3.社会秩序保障人员:包括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
4.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包括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
5.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包括道路建设工程等其他交通系统、养老、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中除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等;
6.其他服务业从业人员;
7.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
8.60岁以上老年人;
9.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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