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
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对象摸排管理的通告(第19号通告)
当前,我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相继发生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中秋、国庆临近,人员流动性大,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8月25日(含)以来有莆田市、8月30日(含)以来有泉港区、厦门市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的村委会报备,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
二、请所有在厦门市、莆田市、泉州市其他县(市区)等区外地区的乡亲们,近期尽可能留在当地,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如特殊原因,确需从厦门市、莆田市、泉港区入(返)台商区的,必须提前向所在的村委会报备,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回。入区后,实施14天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四、请全区广大群众,积极提供境外偷(私)渡返乡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返乡未及时报备、未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的人员信息。所反映情况经查证属实并经防疫单位管控的,将对第一位提供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每条线索奖励人民币1万元。(举报电话:110)
五、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9月14日